您现在的位置是: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动力不竭,**无限,打造电力行业新标准

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现行水电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就质量控制而言,应委托监理以下内容: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3)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5)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业主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业主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业主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工作月报主要反映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情况。它包括:单元工程验收情况;本期单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统计;单元工程优良率控制图;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施工试验情况;质量事故;暂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质量分析(包括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质量对策一览表)。现场监督就是业主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如可设现场质量控制部),根据监理月报反映的质量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有关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共同搞好质量控制,达到质量控制的预期目标。
2009  上海来扬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SCANV网站**中心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581号